[原创]“老”吴“韶”错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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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> 新闻点评
网友
峰岚
于
2004/2/5 10:12:12
发表评论
也许我们还没意识到抄袭他人作品属侵权行为,本文给我们敲响了警钟。现实中的确不乏抄袭的现象。比如,单位年终需要交科研论文了,一些人到网上下载,然后改名换姓据为己有,轻松加愉快!此种侵权行为,主要是因抄袭者不知写作为何事,也不懂“文如其人”的道理,可能以为“天下文人是一家”不抄白不抄!想得到荣誉,又不想付出写作代价,弄虚作假,沽名钓誉,抄袭之风日益盛行。劝君自己写文章,因抄袭而承担法律责任,后悔晚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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