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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再”不改,太丢人!
为了净化和美化城市环境,营造和提高市民文明氛围,近日,安徽当涂城关在街道路边更新放置了许多崭新的垃圾回收设备(因我没下乡镇,不知道那些地方有没有)。这种设备不但外形新颖、别致、漂亮,而且上方还镶嵌了宣传标语,成为文明县城一道靓丽的风景线。 遗憾的是,这区区二十个字的标语“请不要再沿街树木、灯杆上涂写、刻画、张贴宣传品”中有一个错别字“再”――这可大煞风景! “再”,是副词,表示又一次。这里应该用介词“在”,以表示时间、处所、范围、条件等。 也许有人会说,因为乱画乱贴现象常常发生,这里是强调不能“再”这样下去了。但这样也是病句,还得在“再”后加上“在”,才和后面的“上”构成介词结构,符合句式要求和说话习惯。 也许有人会说,这都是电脑拼音打字惹的祸。可是,同志,同音字多着呢,怎么能能张冠李戴,粗枝大叶,敷衍了事呢! 或许还有人说,你这是“吹毛求疵”,小题大做。我要说,这“疵”有关母语的纯洁、城市的文明、市民的素质,不仅要“求”(这里是“找”的意思),还必须“除”! 如果还有人不以为然,那请听我说一件类似的事―― 新疆乌鲁木齐市某工厂到日本印制塑料包装袋(那时候我们国家这方面设备和技术还不行),不知是中方设计师的原因,还是日方工作人员的操作不慎,将“乌鲁木齐”印制成了“鸟鲁木齐”,一字之差,大相径庭,大量的货物成了废品,几百万美元顿时化为乌有。 这件事虽然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,可我一直记忆犹新,还常常以此为例对我的弟子们说教,目的无非是敲打敲打那些马大哈,以警钟长鸣。 虽说“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”,但像这样的错误,担任撰稿、打字、制版、校对、印刷、分发、安装等诸多工作的有关人员中,怎么竟没有一个环节一个人员发现呢? 快改了它吧,“再”不改,太丢人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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